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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狂买购物卡再套现
两男子4天洗钱198万
  不法分子用购物卡洗钱 通讯员供图

  快报讯(通讯员 红艳 记者 王菲)洗白犯罪所得,不法分子又有新花样。陈某和董某在盐城购物中心用他人身份证多次套现时,198万余元大额资金异常引起盐城警方的注意,两人很快被抓获。

  陈某在北京某职业学院经营餐厅,2023年4月没能和学校续约,经济上捉襟见肘,急需找到赚钱的路子。7月,陈某看到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招募领取礼品卡暑期工的广告,报酬300元到1000元不等,于是联系对方。对方自称王某,让其下载一个匿名聊天软件方便联系。

  王某表示,他会先汇款至超市或商场购买购物卡,陈某到指定超市或商场领取,再找“黄牛”将购物卡变现,变现后通过柜存或虚拟数字货币结算给王某,王某承诺将总额的8%作为报酬。为防陈某携款跑路,王某让陈某缴纳了一定的保证金。考虑到一人拿卡不方便,陈某喊了之前餐厅的员工董某一起干。

  陈某和董某一起来到北京某大型购物中心,根据王某的指示,拿着银行转账流水账单去取卡。发现两人多次为不同单位取卡,购物中心要求必须盖公司印章。对此,王某让他们去私刻假章,并寄来多张身份证,让他们轮换使用。

  今年8月,陈某、董某又去了上海某购物中心,以同样方式去取购物卡。跟“黄牛”交易时,“黄牛”趁他们不注意拿走价值十万余元的购物卡,陈某没敢报警。

  9月4日至7日,陈某、董某来到盐城某购物中心多次取卡套现,涉案金额198万余元。如此大额的资金异常,引起盐城警方的注意。9月12日,他们在苏州取卡时被抓获。

  经查,这些资金都是诈骗违法所得。诈骗分子通过在境外设立所谓“投资平台App”,先通过少额投资返现获得被害人信任。一旦被害人投入大笔资金,这些App就会瞬间“蒸发”,资金也无法取出。随后,诈骗所得资金会汇入多家“空壳”公司账户,不法分子再以这些公司的名义购买购物中心或超市的购物卡,然后高报酬招募“下线”,通过匿名聊天软件联系,指示“下线”将购物卡取出并找“黄牛”套现,实现“洗钱”的目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陈某、董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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