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胡柯兰 记者 李子璇)裴某与杨某本是朋友,一件事让彼此产生矛盾。此后,杨某在网上多次辱骂裴某,还将其照片公之于众。一气之下,裴某将杨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杨某赔偿裴某2000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初,杨某多次在网上将裴某的照片及昵称账号截图制作成视频,并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和语音进行发布,视频评论区还有多人评论,给裴某名誉造成影响。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删除相关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听取当事人陈述后,阐明了互联网不当言论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杨某深刻认识到随意在网络辱骂他人的错误。同时,考虑到双方原本是朋友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在视频平台公开向裴某道歉,并赔偿裴某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