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1日起,《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将施行。
新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出台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额度计算规则、加大对有关对象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
徐飞 张敏
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次常州出台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对购买常州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减轻购房人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
两人或以上最高可贷120万元
新政规定,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由一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90万元分别提升至80万元、120万元。
首次贷款配贷系数提高至60
在贷款额度计算规则方面,新政提高了贷款配贷系数。目前,在常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贷款额度由“月均账户余额(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账户月均余额)×配贷系数”计算形成,新政将无住房公积金购房类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40、有住房公积金购房类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10,调整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配贷系数60、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配贷系数30,进一步提高可贷额度。
此外,放宽额度限制条件。将享受高配贷系数的条件,由无住房公积金购房类使用记录调整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放宽了额度限制条件,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
取消贷款时保留个人账户余额限制。取消限制后,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将账户余额全额取出,支持借款人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
博士研究生最高可贷180万元
新政重点对多孩家庭、各类人才,以及现役退役军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支持。
在多孩家庭贷款方面,二孩、三孩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万元、3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二孩家庭最多可贷140万元,三孩家庭最多可贷150万元。
在各类人才贷款方面,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顶尖人才、常州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贷额度由120万元提升至180万元,不受月均余额限制。常州市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升至110万元,其他共同借款人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由100万元提升至150万元,均不受月均余额限制。对享受“青春留常”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常州购房,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最多可贷140万元。
在现役、退役军人贷款方面,现役军人配偶可贷额度由9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不受月均余额限制。值得一提的是,常州首次对退役军人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在常州购房,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不受最高贷款额度限制,最多可贷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