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媒体报道,近日,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哈尔滨市民陈女士(化姓)将该公司的管理通知截图发在网上引发关注。
最新消息,据平房发布,哈尔滨市平房区人社局10月29日凌晨通报:网络媒体发布的“哈尔滨一公司规定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经核查情况属实,已要求企业立即纠正。
据报道,该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通过微信只允许聊工作相关内容,不可以私聊。除了上述罚款外,还规定,若一个月违规3次以上,一次罚款500元;5次以上则辞退,不承担经济补偿。
该公司的这一奇葩规定,经媒体披露后立刻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公司是否有权如此限制员工?过度管理是否能提升效率?笔者以为,公司作出这样的规定,其背后是管理者法治观念的缺失。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微信已成为许多人日常联系的主要方式,微信聊天内容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随意检查。
从法律上说,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也就是说,公司在未得到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查看其手机信息,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尽管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没有对员工微信进行检查,“只是公司是这么规定的”。但公司的这一奇葩规定仍引发员工的不安和不满。不得不说,规定私聊每次罚款100元,是置法律于不顾的昏招。
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合理制度对提升员工积极性、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如果公司希望员工上班时间心无旁骛,一门心思放在工作上,就应该通过改良企业内部的评价机制、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等措施来实现,而不是“一刀切”地限制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微信交流。
从管理上说,处罚是最无效的管理,许多成功企业的实践证明,企业把员工当家人,员工才会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建立互信,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才能真正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扬州 维扬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