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拍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3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凭借一张字迹潦草的对账单
拖欠5年的工程款讨到了

  快报讯(通讯员 郑煦 记者 徐晓安)“拖欠了5年的工程款,终于拿回来了,要不是您,我们几十个民工兄弟都要吃大亏!”某利公司负责人顺利拿到执行款后,高兴地跟承办法官说。原来,该公司施工前常常不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也不注重证据的保存,导致公司在诉讼纠纷中难以认定证据材料。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在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的帮助下,该公司被拖欠了5年的工程款,终于拿了回来。

  承办法官介绍,此案中,某利公司作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几乎全是在本子上手写的记录。这样的证据材料仿佛经过了“加密”处理,理解难度大不说,最重要的是,根本没有经过发包方确认,如何能够用于证明原告的主张呢?于是,2022年4月,法院组织了一次线上庭审。

  “我们公司就是一个农民工的小组合,没上过什么学,记录比较粗糙。”某利公司负责人不好意思地挠头。

  原来,某利公司是一家在昆山成立的小微企业,主要业务就是在建筑工地上承包挖管道、挖井等工作,主要成本投入是人力,挣的也是辛苦钱,由于负责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施工前常常不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也不注重证据的保存,通常做法就是拿本子粗略记录一下工程量。

  “法官,那我们只有手写的对账单,能行吗?”在得知凭借潦草的手写纸很难胜诉后,负责人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他们就是看我们没啥证据,才一直拖欠着不给我们付钱的,我们多少次地恳求他们付款,但每一次都是空手而归。”万般无奈之下,某利公司才选择了起诉。

  第二次的线下庭审中,针对某利公司的诉请“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173426元、挖掘机费用60946元、税费7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损失”,被告某山水园林建设工程公司当庭提出答辩意见称:“我方已支付11万元,其中包含了工程款、挖掘机费用等,且原告提交的手写验收单是其单方制作,我方从未进行过核验,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面对完全对立、无法调和的矛盾双方,法官只能组织某利公司一页一页地核对证据,让负责人讲清楚每一个数字背后的含义,在图纸上画圈、编号,终于把所有证据材料全部“解密”。最为关键的两份证据被精准锁定,一份是经过被告公司项目经理孙某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款项计算手账,一份是由被告公司工程师梅某在微信聊天中确认的挖掘机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某山水园林建设工程公司向某利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挖掘机费用,共计103426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损失。由于双方未就税费进行事先约定,该诉请未获支持。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