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2023年1月经泰州市委同意立项,7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制定这部《条例》,是为进一步规范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峥嵘介绍,《条例》按照“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瞄准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的“沉疴顽疾”精准发力。
周峥嵘说,《条例》亮点之一是专门设置标准化章节,全国首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标准化系列制度,提出建立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清洁生产领域标准体系,并对标准制定、实施以及分析复审等作出规定,着力打造制度闭环,推动污染防治从粗放向精细、从分散向集约转变。季虎 张飞飞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