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云南旅游火爆。不过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旅行社:导游不收“敏感行业”顾客
新闻从业者李先生(化姓)表示,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团购了一单云南游,在与平台小哥沟通出行事宜时,多问一句:“有记者证是不是有优惠,免门票?”没想到,对方马上来电核实自己的身份,确认后建议不要跟团了,说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他冒不起这么大的风险,怕丢了工作……
17日上午,记者以预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昆明康辉旅游客服人员在听到记者询问后,直接表示:“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记者询问是否因为门票优惠问题不接待记者时,客服人员强调,是有些景点的导游本身不愿接待记者,这属于行规:“除非是跟纯玩团,一般来说都要进购物店,现在购物都是自愿的,也不会强迫你消费。但导游肯定还是希望你们买一点。”客服人员建议,报名跟团的时候,不提自己是记者就可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记者以报名西双版纳纯玩团为由,咨询了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一位客服经理听说是记者参团也表示:“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路上随便拍两张照,这种有点不好办,最好就不要去了。”
“公司那边的话,基本上是不收这种敏感行业的(游客),比如说有的像律师之类的,也不会收。”客服经理表示。
2017年曾有旅行社因此被处罚
2017年春节假期前,某平台上有一些“特价旅游团”设置了许多门槛,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团体、性别组成都有规定。一些项目甚至禁止记者、律师、旅游业从业人员参团。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客服人员称,这些旅游团会带游客进一些购物店,因为担心此类行为被记者曝光或被律师拿合同说事,所以对这两个职业的游客加以限制。
随后平台方面表示,已经将违规产品下架,并对曝光的产品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对涉及到的相关用户道歉,欢迎媒体和舆论进行监督。
7月17日,记者致电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发现类似限制记者参团的现象。这位工作人员建议记者不要报低价团,报正常价格的团应该就不会遇到这类问题。如果是专门对接景区或者采访,则需要提前去联系。
律师:剥夺消费者选择权违反消法
记者针对多位律师做了一个小调查,问其是否在购买旅游服务或旅行中遇到过类似情况。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卫平、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都表示,目前还未遇到这样的事情。
张卫平认为,《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未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该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
聂炜昌律师表示,设置条件限制记者、律师或导游参团不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综合上游新闻、极目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