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简称睢宁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近五个半小时的调解,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王某某向申请人魏某借款6万元,经法院调解后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近日,胡法官接到申请人线索举报电话,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家中,便立即前往王某某家中依法将其带回法院,对其耐心细致讲解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将未到期的欠款放在一起调解,经过长达五个半小时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家属向申请执行人交付共计8万元现金,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他主张。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矛盾彻底化解。张晓培 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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