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6月1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通告,为广泛听取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定于2023年6月26日举行立法听证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均可报名参加。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听证会时间定于6月26日15:00。听证会主要就以下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一)条例是否需要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四轮电动机动车)。(二)如果不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是否需要对其上道路行驶做出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如限定四轮低速电动车只能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等。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全文请从江苏人大网(www.jsrd.gov.cn)公告栏下载。
据了解,省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共同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
对听证内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均可报名听证会陈述人。经听证人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管理方、独立第三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发表意见。听证会陈述人的人数限定10名。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会旁听人参加旁听,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如何报名?据了解,通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接受听证会陈述人和旁听人电话或书面报名。报名人在报名时应告知是申请作为听证会陈述人还是听证会旁听人,其中申请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参加听证的,还需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
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025)83572328
电子邮件:jjfc2016@126.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编: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