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铁掌掴事件”在网上引发高度关注,相关舆论也不断发酵。5月10日晚,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最新警情通报,并公布了事件视频资料。不少网友在看完视频后,觉得自己被事件中的女子王某某带了“节奏”,从此前完全偏向王某某一方,转而认可警方的处罚决定。这起事件一波三折,网友也从一边倒变为看法各异,这背后到底折射出了哪些问题?对此,现代快报记者专门咨询了相关专家。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警方通报还原“高铁掌掴”事件经过
5月2日19时59分,杨某某(有小孩一方,女)一行人从乐山站乘坐C6276次列车前往江油。同日20时24分,王某某(女)从眉山东站乘坐C6276次列车前往成都,坐于杨某某前排的中间座位。大约3分钟后,王某某起身制止后排儿童吵闹,继而与杨某某发生争吵。双方发生争执,孩子因受到惊吓而哭泣。杨某某同行人首先辱骂了王某某,王某某遂以脏话反击。几分钟后,列车安全员、列车长赶到现场进行劝阻。争执期间,双方互扇了巴掌。还有热心东北大哥站出来仗义执言。当天深夜,王某某将部分视频画面上传至抖音,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5月7日,王某某在社交媒体发文透露,这一事件最终被警方认定为互殴,自己被罚款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王某某表示,自己“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只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正在提起行政复议。
5月10日晚,警方正式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23年5月2日,C6276次列车运行至眉山东站至成都东站区间,14号车厢发生一起旅客纠纷。成都铁路公安处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依法调取现场视听资料,收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在通报中说,20时34分46秒,当王某某再次辱骂杨某某时,杨某某用右手手背挥打王某某面部一次。20时34分50秒,王某某起身用左手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之后,在列车长和周围旅客劝阻过程中,20时34分57秒,王某某用右手手掌再次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
事发后,王某某通过110报警。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认定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200元罚款。
视频公布,不少网友感觉之前被“带节奏”
值得一提的是,在通报和完整视频内容发布前,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一直被网友所“诟病”,甚至身为法律大咖的罗翔也上线阐述,认为独行女子王某某与孩子亲属属于“正对不正”,不应当认定双方为互殴,“各打五十大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不少网友在看完现场视频后,对于此事的观点也产生了改变,从先前一边倒支持王某某,到不少人认为自己被此前王某某发布的视频“带了节奏”,认为王某某在被杨某某打脸后,先后两次扇对方巴掌,且力度不小,也不是“善茬”。网友@花生米天表示,“反转,之前同情前排女子,并赞赏东北大哥仗义执言,看完视频里前排女子的言语和表情,现在完全支持公安判罚。”网友“@我是我是我傻”表示,不打第二次是正当防卫,打了应该定互殴。网友“@三页”则认为,整个事件看下来,“女孩的语言、动作、表情充满挑衅,素质相当差,孩子母亲只是声大,之前那个东北大哥介入的视频有点断章取义了”。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质疑视频的完整性,同时依然选择站在王某某这一方。网友“我的头可不是面团捏的”就表示,“原视频里东北大哥说了,吵,你们孩子先吵的;骂,你们男士先骂的;录,你们先录的;打,你们先打的;为什么反过来人家不可以,所以车厢才响起了鼓掌和喝彩声。”网友“翯翯”也认为,“东北大哥说完那几句话后,周围有鼓掌声,我觉得那个掌声,比视频更有说服力。”网友“@一叶菩提”表示,“看了视频和那些支持孩子亲属的评论,我觉得你们是把那个东北大哥和在现场鼓掌的人当傻子。”
警方认定双方“互殴”到底有没有问题?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春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事情的起因来说,王某某的处理是没有问题的。相信不少乘坐过高铁的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孩子不停踢打椅背,王某某让孩子不要吵闹保持礼貌,是一个正常的处理方式。而孩子亲属一方先骂人,随后双方互骂,这在日常其实是很普遍的一种情形。“相比双方语言上的冲突,杨某某打人肯定是不对了,这属于伤害的故意,王某某进而反击,我认为具有一定的自卫性质,但还没有到互殴的程度,这个定性显然有些过当,且过于严苛。”
王春兰表示,双方只是互打巴掌并没有更加激烈的行为,认定肢体冲突更为合适。如果语言辱骂算道德层面的问题,那么杨某某先动手打人,从过错上来说,显然更为严重,王某某反击没有问题,但可能还算不上需要正当防卫的程度,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刑法中的认定比较严格,王某某的反击认定为保护自己的防护行为更为恰当。“由于治安处罚法中并没有明确伤害标准,如果真的伤害到一定程度,那就上升到刑事处罚而非治安处罚了。我认为从双方过错程度和比例原则来说,对王某某的处罚是较重的,所以她也提起了行政复议,但最终还要看复议机关的处理结果。”王春兰说。
南京某高校法学院一名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某某因为被挑衅被打,所以激愤还击,虽然还击的方法不太适当,有过当的瑕疵,但我仍然认为不应该认定为互殴,因为互殴本来也不是法律概念。在许多国家,殴打他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当杨某某出手时,王某某完全有反击的权利。”该教授认为,这起事件的法律关注点在于,王某某制止熊孩子时,孩子的亲属是否实施了挑衅和殴打王某某的行为。“从视频上来看,王某某两个阶段打孩子母亲的主观意识显然是不一样的,第一次是被孩子母亲不讲理袒护孩子的行为和巴掌激怒还击,主要是自我保护,构成正当防卫。而第二次是在面对列车长和稀泥式的调解,以及孩子亲属狡辩,且对不实之词的愤怒,继而出手打人,这在主观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两个阶段的行为性质不能混为一谈。即便王某某第二次打人不对,但不等于抹杀了孩子亲属此前对其的谩骂、侮辱以及动手行为,只能说可能存在防卫过当。”
警方有没有义务及时公布视频资料?
5月10日晚,警方发布通报,并首次公开相关视频资料。对此,不少网友认为警方是因为“迫于压力”且觉得“委屈”。原因在于,警方的处罚决定曝光后,大部分网友们对于事件双方均受到治安处罚表示质疑,并认为事件中王某某并没有错,不应该被处罚。而事件相关视听资料被警方发布后,部分网友开始选择站在警方一边。
对此,法学教授表示,警方应当在事情调查清楚后,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真相和视频内容。此外,我们不能在事后以上帝的视角去要求受害人。她表示,现场东北大哥的发声和乘客们的鼓掌声,已经说明了是非,不管王某某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在当时的情境下,她都有权利反击。目前事件已经走入法律途径,有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不应该再苛求受害人“完美”,毕竟这已经是法律问题了。
“面对这样一起公共事件,警方在查明真相后,有义务及时向公众公布查明的真相和可公开的视频资料。但目前一直被诟病的问题在于,很多时候行政机关在面对公共事件时,第一反应仍然是‘捂’。”王春兰认为,事实上每起公共事件发生后,大部分市民还是会等官方的通报,毕竟这才是最具有公信力的。但往往由于行政机关还是传统思维,仍然想要通过“拖延、捂”等方式解决问题,进而让谣言有了沃土。“如果一早就公布视频,可能公众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疑问,甚至是质疑。”
共情的同时,不如“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网络事件反转再反转早已不是新鲜事,但每一次“先发声者”总能先抢占话语权,尤其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排队插队、熊孩子打闹等等,很容易让大众产生“共情”,进而代入其中,甚至义愤填膺。然而,当事件反转后,不少网友又会觉得自己朴素的情感受到了伤害,甚至认为被“利用”。回到“高铁掌掴”事件上,王某某在网上发布视频后,孩子亲属一方迅速被网友挖出,受到了网暴。与此同时,当警方发布事件相关视听资料后,又有网友感觉自己被曝光视频的王某某“欺骗”了,认为对方也不是善茬。事实上,就这起事件而言,双方没有赢家。
警方发布视频后,不少网友也在网络上反思,到底什么是“真相”?对此,相关社会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的网友喜欢把自己的遭遇发布到网上请广大网友“评理”,可大家能看见的未必是事情的真相和全貌,与其着急评判对错,不如“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真相或许只有一个,但它可能呈现出很多个侧影,所以广大网友还是要擦亮眼睛,尽可能有自己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夸人的话或许可以张口就来,但伤人的话一定要三思而行。”此外,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近年来由于网络暴力引发的悲剧事件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不少无辜人士被误伤,因此网络监管部门在个人信息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上,要真正起到作用,尽可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