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肖某与郭某的电动车相撞,肖某受伤后因并发症去世,郭某被判赔偿15万余元,但一直没有履行义务。近日,南通如皋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保险理财产品的方式,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了这笔执行款。
两年前,骑电动自动车的肖某、郭某在路口相撞,肖某住院后不久,因颅脑损伤导致并发症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肖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随后,肖某的继承人将郭某诉至如皋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郭某赔偿肖某继承人各项损失15.8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一直不履行义务,2023年2月,肖某的继承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郭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存款5万元,但这距离执行案款还有10.8万元的差距。执行法官多次与郭某沟通,但他总是以没有资金为由推脱。
执行法官发现,郭某早年购买了两份保险,两份保单的可退保金额达到10万余元。第二天,当执行法官出示冻结保单文书时,郭某蒙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向其告知若仍不主动履行款项,法院将依法对其保单强制退保,退保后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负。郭某急忙认错悔过,并四处筹款。几天后,他将10万余元现金缴至执行局。执行法官及时解除了对其保单的冻结措施,第一时间将15.8万元赔偿款发放至申请人手中。严君臣 陈路遥 石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