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是第二十八个“世界读书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深化全面阅读活动”要求,营造“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浓厚氛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现代快报小记者工作室、常州市新北区孝都小学举办第24次检察开放日暨“法润青春 ‘阅’伴成长”读书分享会。
我们快报小记者在第三检察部主任尹媛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办案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小橘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期间,我们不时提出问题:“老师,检察官徽章有什么含义啊?”“拘留和逮捕是一个意思吗?”“审讯室的这些设备有什么用呢?”“未成年人犯了罪就一律从轻处罚吗?”在近一小时的时间内,我们边听边学边讨论,全方面了解了我国的司法体系、检察机关的职能、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原则。
课后,梁检察官在会议室为我们带来了一堂反学生欺凌主题的法治微课。课后,梁副主任还向我们推荐《图画里的法律智慧》,看来平时我们要多看普法书籍,增长法律知识。
四(1)班 于宸轩 指导老师 陈悦
我们参观了检察办案中心,其中有一个房间是讯问室,我对它记忆犹新。门口摆放着一张大桌子,这是审讯桌,由两名检察官坐在这张审讯桌旁对犯罪分子进行审讯。审讯室里还装着两个视频探头,这是用来进行录音录像的,以便更好地收集证据。令我好奇的是,被告人坐的椅子上,装有一块小木板,木板上还有锁,这是干什么的呢?检察官告诉我们,这特殊装置的椅子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逃跑。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次的检察院之行,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学法、知法、守法,做个文明的小公民!
三(2)班 梅严文 指导老师 王海艳
我们就来到了“小橘灯”展厅,“小橘灯”这一名字来自于冰心先生创作的《小橘灯》。在展厅里,我们看到墙上展示着很多救助未成年人的事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未成年人小王(化名),因没钱给年迈的奶奶治病,便一时冲动偷了别人的钱。得知此事的检察官并没有起诉他,还出钱给他的奶奶治疗,我心想:“小橘灯真是为未成年人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是照亮我们心灵的一盏灯。”
通过这次体验,我们不仅了解了检察院的机构和职能,还认识了检察官们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将温暖的“光”洒满社会,照亮了我们。
五(1)班 赵志昊 指导老师 周洁
检察官为我们带来了一节反学生欺凌主题的法治微课。她从热门的新闻事件、真实的案例、电影片段等,结合法律法规告诉我们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呼吁每个人一起反校园欺凌。
这次的参观活动不仅丰富了我的眼界,更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满载而归”,意犹未尽。以后,我要把更多的普法知识分享给身边的朋友,更要成为一名反校园欺凌的践行者、拥护者和宣传者,呼吁身边所有的人反校园欺凌,为和谐校园、文明社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五(1)班 陈子墨 指导老师 周洁
检察官带着我们参观检察办案中心、12309检查服务中心和小橘灯法制教育基地。在会议室,由梁检察官为我们带来了一堂反对校园欺凌主题的法治微课。否认了校园欺凌绝不是熊孩子之间的开玩笑告诉了我们不能排挤、孤立他人。在“好书分享会”环节上。我们都津津有味地捧起书看了起来。我们分享着读完自己手中书后的读后感,懂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五(2)班 常文轩 指导老师 马丽莉
通过普法讲座,我们了解到了校园欺凌的五种常见方式:“打”“骂”“传”“毁”“吓”。检察官还说了一些预防校园欺凌的办法,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告诉家长和老师,让欺凌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反复发生。
五(1)班 徐一泽 指导老师 周洁
我们来到了会议室坐下后,检察官给我们讲了校园欺凌的几类角色,首先就是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然后就是阻止欺凌的人和帮助欺凌的人,最后就是旁观者。检察官又告诉我们校园欺凌的几种方式:打,骂,传,毁,吓。为了有更深入的认识,检察官给我们播放了一段视频:一个男生到一个女生的座位上,把女生的文具全部弄坏。看完视频后,检察官问我们:“这是什么欺凌?”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毁!”“是的。碰到校园欺凌一定要告诉老师,你越是示弱,他就越欺负你。”
五(1)班 吴锟铻 指导老师 周洁
在活动中我读到了这一案例:朱某想带回刘某的电脑,可是这一画面被宿舍大楼的监控记录下来了。朱某因此被抓捕。朱某和朱某的家人都愿意赔偿刘某的损失,只求换来刘某的一句谅解。在司法机关的调解下,朱某拿到了缓刑的判决书。读完这个案例,我觉得一个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悔改,正所谓“知错就改 善莫大焉”。
四(1)班 翟子彤 指导老师 陈悦
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反学生欺凌主题的法治微课。检察官从热门的新闻事件说起,结合法律法规、真实案例、电影片段,指出“学生欺凌绝不是熊孩子之间的开玩笑”,并通过原因分析给大家提出法律提示和忠告建议。同时还提醒大家要关注一些隐性的“另类”欺凌行为,如社交矛盾、孤立排挤行为等,因为这些行为可能“看不见拳头”却能造成“摸得着的伤害”。
四(1)班 朱可欣 指导老师 陈悦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法治一堂课。主要讲的是多年来热议的话题——学生欺凌。检察官从热门的新闻事件说起,结合法律法规、真实案例、电影片段,严肃地告诉我们:“学生欺凌绝不是熊孩子之间的开玩笑!”这句话深深烙印在我心中。让我在那一时意识到,除了关注肢体、语言、网络等显而易见的欺凌更要关注一些隐性的“另类”欺凌行为,不要做个旁观者,要做一个勇敢出手阻止的人。
五(2)班 邓馨洁 指导老师 马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