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眭文杰 邵臻 记者 曹德伟)4月21日清晨,安徽女子潘某为发泄情绪,将所在公司仓库内货物点燃,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万余元。4月22日,因涉嫌放火罪,潘某被镇江丹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21日6时38分许,丹阳市公安局司徒派出所接报警,辖区一公司厂房突发大火。值班民警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凶猛的大火与滚滚的浓烟已将厂房中间部分基本包围。经过消防队员三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这起火灾过火面积达30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经现场勘查和细致走访,初步认定大火是人为纵火,在开展缜密侦查后,当日锁定纵火嫌疑人——该公司员工潘某。当日潘某归案。经审讯,她对自己放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潘某交代,自己今年2月与丈夫一起到事发公司生产车间工作。近段时间,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及一部分家庭原因,自己时常感觉心里很烦躁。4月21日一大早,潘某醒来后,难以控制自己的负面情绪,越想越郁闷,便瞒着家里人,带着家中的打火机一个人骑着电动车来到公司。为了发泄情绪,她将公司厂房内生锅炉用的柴油泼在了仓库内橡胶材质的半成品货物上,点火后,离开了现场。
目前,该起放火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