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辞职一年半,公司还在申报个税,咋回事?4月12日,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汤志水做客政风热线。全省13个设区市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
直播中播放的一则短片显示,有市民发现辞职一年半了,原公司却还在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做税务虚假申报,并跑了多个地方处理此事,最终也没得到满意答复。
现场,连线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陈奇。他首先代表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表示了歉意,并表示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做税务申报属于冒用自然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对当事人信息身份被冒用的情况,从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进行受理和处理。”
为啥员工离职了,企业还要进行申报?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做税务虚假申报,会有哪些危害?
陈奇说,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的自然人而言,会导致税后收入的增加,可能当事人会出现补缴税款的情况。对企业而言,虚假多列支成本,会出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对于企业非主观因素造成的错误申报,情节较轻的,我们一般是要求督促企业进行及时纠正。如果牵涉到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申报,属于偷逃税金,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我们会移送稽查部门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自然人身份被冒用,除了自然人主动提起申诉,我们也会通过一些工作进行督导,力求从源头上减少这样行为的发生。”
针对短片中市民反映的问题,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汤志水也在现场进行了明确回应。第一,对两位市民反映的,因为身份证被盗用,离职以后原企业发工资,造成多交的所得税,将立即转基层的税务部门,抓紧核查,查实以后,立即退还给纳税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第二,对涉嫌用离职人员身份证发放工资的,造成有关涉税问题,将转基层的有关部门,有的可能是稽查,有的可能是评估部门,抓紧查处,涉嫌重大偷逃税的,立即立案。第三,通过这两位市民反映的问题,税务部门将对类似的可能离职人员离职以后的身份证,原有企业继续发放工资的,盗用原有员工信息的,可能涉及到的税收风险,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避免这个情况再大面积发生。
那么,存疑的申税记录清除之后,纳税人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会受影响吗?碰到跨年度的时候,一旦发现不及时,过了当年的清缴时效该怎么办?
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张海珏表示,如果纳税人发现了不属于自己的个税申报记录,只要发起申诉,税务部门核实以后,相关的记录会更正清楚,不会对纳税人有任何的影响。如果没有及时发现自己的虚假记录,已经过了申报期,对以往年度的都可以发起申诉,相关记录清除以后都不会有任何影响,这一点请广大的纳税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