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大江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3年4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一天捡到两只“鹰”,先治疗再放飞
  猫头鹰
  凤头鹰
  通讯员供图

  快报讯(通讯员 鼓公宣 沈忱 周默然 记者 顾元森)春季是雏鸟学飞的时期,尚未学会飞行的鸟类幼崽跌落地面、受伤等情况时有发生。近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同一天内接到两起警情,均是热心市民捡到受伤的飞禽幼崽,最终民警将其送到动物园内的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4月9日凌晨,市民刘先生和女友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只不会飞的小猫头鹰,两人便向挹江门派出所报了警。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赶到时,小猫头鹰已经被刘先生放进了一个纸箱。刘先生说:“我们看到它的时候,它趴在路中间,后面还有一只流浪猫追它呢。”

  民警将小猫头鹰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听说捡到一只猫头鹰,大伙儿都围了过来。小家伙虽然体型较小,但双眼炯炯有神,嘴巴像镰刀一样尖锐,看到有人围观,还时不时发出尖叫声。民警估计小家伙饿了,从食堂里拿了些肉和水喂它。等到天亮,民警联系了红山森林动物园,将这只小猫头鹰送进了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无独有偶,4月9日上午,宁海路警务站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在古林公园发现一只老鹰,疑似受伤。接报后,民警杨磊迅速到达现场。“我在公园散步看到了它,当时它正在大树下挣扎,想飞可是飞不起来。”陈先生说。民警注意到,这只鸟生命体征较为稳定,但是翅膀无法合拢,因此不能正常飞行。民警将其用纸箱装好,送往红山森林动物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该鸟学名为凤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悉,猫头鹰和凤头鹰将在救助中心接受治疗,待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会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猫头鹰和凤头鹰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如果市民看到需要救助的飞禽类,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可擅自抓捕或私自圈养,应第一时间联系警方或者林业部门救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