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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首页
野史未尝无作者
  传南宋刘松年绘《中兴四将图》局部“岳鄂王飞” 现藏国家博物馆
  《廿二史札记》
  [清]赵翼 撰 曹光甫 点校
  凤凰出版社
  《老残游记》
  [清]刘鹗 著 卞岐 整理
  凤凰出版社
  南宋岳珂编《鄂国金佗粹编》书影
  明嘉靖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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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历史的叙写离不开虚构,其中包含着历史的真实性。岳飞的《满江红》或许是伪作,但没有《满江红》的岳飞是不完美的。他的精忠报国精神,恰恰生动地展现在野史作者们的口中和笔下。

  时下有一部广告词中自称为悬疑喜剧的电影《满江红》上映,表现岳飞身后忠奸传奇之事。既是悬疑剧,便是“玄说”了,于是岳飞那首彪炳史册的《满江红》也就成了电影里推助情节发展的“玄机”,还引发了关于《满江红》真伪的议论。至于学界是否能有新的发现与见解,可能还要“让子弹飞一会”,我们不妨先回顾一番几位文史前辈们的观点。

  首发伪作论者是文献学家余嘉锡先生(1884-1955)。其《四库提要辨证》(1958)“《岳武穆遗文》”条认为,岳飞之孙岳珂(1183-1243)所编家乘史料《鄂国金佗粹编》中的《岳武穆文集》(题为《鄂王家集》)仅收《小重山》一词,《满江红》始见于明嘉靖年间徐阶所编《岳武穆遗文》,当是明人伪托。词学家夏承焘先生(1900-1986)《岳飞〈满江红〉词考辨》(1961)赞同余氏见解,进而推断是明弘治年间人为抵御西北鞑靼族而托名岳飞的词作。词中的“贺兰山”,宋时在西夏境内,而唐、宋诗中的“贺兰山”皆实指其地,故而岳飞不可能有“踏破贺兰山缺”之想。

  认为是岳飞作品的有程千帆先生(1913-2000),其《论唐人边塞诗中的地名的方位、距离及其类似问题》(1963)针对夏文的观点指出,唐诗中的“贺兰山”已非实指,如果联系下句中的“胡虏肉”“匈奴血”,便可知皆是用典而非实指。千帆先生还特别举出一条史料——北宋阮阅《诗话总龟》所引《古今诗话》的文字:

  姚嗣宗诗云:“踏碎贺兰石,扫清西海尘。布衣能效死,可惜作穷鳞。”韩魏公安抚关中,荐试大理评事。

  此诗及其本事见诸数种宋人笔记与诗话。夏文中亦举北宋释文莹《续湘山野录》,其中载嗣宗书此诗于“驿壁”之上,其时“元昊以河西叛”,故而实指“贺兰山”。正如夏文所论,其他宋代笔记如《西清诗话》《吟窗杂录》《苕溪渔隐丛话》《诗人玉屑》等亦有“元昊为边患”或“以河西叛”诸语。不过,程先生却揭示出岳飞受此诗影响的可能性:

  岳飞在青年时代,曾经做过安阳昼锦堂韩家的佃客;因此,他又有很早便知道韩琦这件佚事,熟习姚嗣宗这篇小诗的可能。这也足以作为词语是兼用今典的旁证。

  韩琦(1008-1075,相州安阳人)为北宋名相,封魏国公。他防御西夏屡立奇功,声闻朝野,与范仲淹并称“韩范”。岳飞是韩家庄客佃客一事,《宋史》不载,见于南宋徐莘《三朝北盟会编》中的《岳侯传》《林泉野记》。朱熹也对弟子说过:“岳太尉飞本是韩魏公家佃客,每见韩家子弟必拜。”(《朱子语类》)《鄂国金佗粹编》中的《岳鄂王行实编年》《续编》中的《百氏昭忠录》均载岳飞应募平定军前射杀张超一事,可为佐证。《昭忠录》曰:“宣和六年,贼张超率众数百,围魏忠献王韩琦故墅。飞适在焉,怒曰:‘贼敢犯吾堡耶!’超恃勇直前,飞乘垣,引弓一发,贯其吭,一墅赖以全。”不过千帆先生并没有固执于此,而是从文学创作的规律出发,揭示古人用古典与今典的辨证关系,拓展了我们对诗词创作过程的理解:

  姚诗所云,虽系指西夏,如夏先生所说,但贺兰山一词既是唐人诗中所固有,因而岳飞作《满江红》时,尽管在字句上袭用了姚诗成语,就是用了今典,也不排除他在史实上仍旧以唐事为喻,就是同时用了古典。我们既不能禁止诗人用典,也不能规定诗人用典时,用了汉事就不能用唐事,或者非以古之东战场比今之东战场,古之西战场比今之西战场不可,这个道理十分清楚。

  另一位持肯定态度是治宋史的名家邓广铭先生,其《再论岳飞的〈满江红〉词不是伪作》(1982)针对余、夏二氏的证据一一辨驳,就《满江红》的创作条件与过程而言,邓氏认为,从《鄂王家集》所收文字可见岳飞具有创作《满江红》的才能。他特别举出《家集》和南宋赵彥卫《云麓漫钞》、赵与时《宾退录》等笔记所载岳飞写于军旅征途的一些题记与题诗,其中的语句“按其意境和感情来说,和《满江红》词可以说是‘无差别境界’的。把这样一些语句加以洗炼,并使用虚实并举的手法,重新排列组合一番,用长短句的体裁并写出来,岂不就是那首《满江红》吗?”兹钞录《云麓漫钞》所载岳飞驻兵常州宜兴张诸镇张大年家时,题于其家厅事屏风上的文字:

  近中原板荡,金贼长驱,如入无人之境,将帅无能,不及长城之壮。余发愤河朔,起相台,总发从军,大小历二百余战,虽未及远涉夷荒,讨荡巢穴,亦且快国仇之万一。今又提一孤军,振起宜兴,建康之城,一举而复。贼拥入江,仓皇宵遁,所恨不能匹马不回耳。今且休兵养卒,蓄锐待敌,如或朝廷见念,赐予器甲,使之完备,颁降功赏,使人蒙恩,即当深入虏庭,缚贼主,蹀血马前,尽屠夷种,迎二圣复还京师,取故地再上版籍,他时过此,勒功金石,岂不快哉!此心一发,天地知之,知我者知之。建炎四年六月望日,河朔岳飞书。

  唐圭璋先生(1901-1990)称赞《满江红》“直抒胸臆,忠义奋发,读之足以起顽振懦。”(《唐宋词简释》),此语亦可评价这篇堪当古文体《满江红》的题记。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和《满江红》一样,这些后世编写的家乘资料、笔记、诗话中多有传闻甚至虚造,相对于正史,它们属于采信度不高的民间野史稗说。不过有趣的是,正史的编写也会采纳野史遗闻。清代史学家,阳湖(今常州)人赵翼(1727-1814)《廿二史札记》“《宋史》各传附会处”条中考证金人所立傀儡大齐皇帝刘豫被废的原因,是因为他“进不能取,且屡请兵”,而《岳飞传》却云:

  飞知刘豫结粘罕,而兀术恶刘豫,可以间而动。会军中得兀术谍者,飞阳责之曰:“汝非吾军中人张斌耶?吾向遣汝至齐,约诱至四太子,汝往不复来。吾继遣人问,齐已许我,今冬以会合寇江为名,致四太子于清河。汝所持书竟不至,何背我耶?”谍冀缓死,即诡服。乃作蜡书,言与刘豫同谋诛兀术事,因谓谍曰:“吾今贷汝。”复遣至齐,问举兵期,刲(kuī)股纳书,戒勿泄。谍归,以书示兀术,兀术大惊,驰白其主,遂废豫。飞奏:“宜乘废豫之际,捣其不备,长驱以取中原。”不报。

  赵翼认为蜡书之事“真所谓牵连附会者也”。此事极具传奇色彩,见载于采自岳家“退卒故校之传,幕僚儒生之纪”的《百氏昭忠录》。《宋史》虽为元人脱脱所撰,但皆据宋人所修国史,“而宋国史又多据行家事状碑铭编缀成篇”(《廿二史札记》“《宋史》各处回护处”)。再如《岳飞传》据《岳鄂王行实编年》叙写岳飞平定洞庭湖寇之役,概云岳家军皆西北人,不习水战,岳飞曰:“兵何常,顾用之何如耳!”遂以巨筏、腐木、乱草堵塞港汊,阻碍湖寇的轮舟,再以巨木击毁。明冯梦龙编撰《智囊》,将此节编入“兵智部”,又称此计出于湖南运判薛弼,感慨道:“从来名将名相,未有不资人以成功者”。按薛弼献计之事,见诸其侄薛季宣(1134-1173)《浪语集》中《待制伯父弼事略》,邓之诚《骨董琐记·三记》“岳飞别记”条有详述。

  所以,当我们回顾《满江红》真伪之辨时,就会涉猎许多野史中的岳飞轶事。正是这些轶事使得事件和人物具备了“丰富性”和“真实性”,恰如刘鹗(1857-1909,字铁云,江苏镇江人)《老残游记》中所云:“野史者,补正史之缺也。名可托诸子虚,事虚证诸实在。”《满江红》是真是伪,或许谁也不能下一断论,如果不起古人于地下或穿越时空,我们永远不可能抵达历史的现场,“又谁见之,而谁证之也哉!”(黄宗炎《周易寻门余论》)所谓的“历史”只能从文献和遗物中探知,而久远的历史多是后人的传抄与叙述。这些传抄甚至假托之中往往包含了选择或愿望,叙事甚至虚构当中也有着阐发或寄托。

  和文学一样,历史叙事离不开虚构,而历史的意义也借此呈现。即便是学术考据本身,也只是提供一套技术与逻辑,帮助我们更加科学地释读历史文献,本质上都是对历史的再现与解释,更何况文献研究与历史研究虽不可分,但决非一事。大概《满江红》真伪之辨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启发我们如何理解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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