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4年后,A股全面注册制终于来了!2月1日午后,证监会官网公布,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抓好《总体方案》的落实,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14项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沪深交易所随后也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规则,沪深主板实施注册制后,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10%的限制继续保持不变,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也保持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现代快报+记者 谷伟
肯定试点注册制六大成效,向全市场推广水到渠成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标志着注册制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交易。此后,2020年8月24日,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揭牌开市,同步试点注册制。证监会表示,经过4年的试点,市场各方对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制度规则总体认同,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功能作用明显提升,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发行人、中介机构合规诚信意识逐步增强,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更趋完善,市场结构和生态显著优化,具备了向全市场推广的条件。
在答记者问中,证监会肯定了试点注册制阶段的六大成效:一是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制架构。二是提升了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功能。三是推进了交易、退市等关键制度创新。四是优化了多层次市场体系。五是完善了法治保障。六是改善了市场生态。
证监会表示,在试点过程中,探索形成了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总的看,试点注册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成功的,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给市场各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向全市场推广水到渠成。”
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全面注册制究竟如何实施?证监会表示,这次改革将优化注册程序,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交易所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统一注册制度,整合上交所、深交所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北交所注册制制度规则与上交所、深交所总体保持一致;完善监督制衡机制,改革完善上市委、重组委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提高专职人员比例。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同步实行注册制,有关安排与交易所保持总体一致。其中,对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者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后,证监会豁免注册(目前豁免核准)。
具体而言,在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方面,此次改革对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做了进一步优化。总的思路是,保持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基本架构不变,进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的效率和可预期性。同时,加强证监会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在交易所审核过程中,按标准选取或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在审项目,关注交易所审核理念、标准的执行情况。并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墙”,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
在改进主板交易制度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专家:将全方位推进A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进程
证监会表示,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与核准制相比,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证监会表示,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主板主要服务于成熟期大型企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作为世界第二大资本市场,要由大转强,注册制改革至关重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全面推行注册制将全方位推进A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进程,进一步助推中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真正实现了资本市场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任务。“全面推行注册制,既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机遇,也是中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基础制度改革画上句点的时候,这对于改变市场的生态,改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投资观念、估值体系、估值标准,以及资源配置功能等各个方面,都将发挥重大作用。”
答记者问
注册制改革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2月1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进行了答记者问。
问:本次改革在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审核注册机制是注册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在试点注册制阶段,我们探索建立了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的审核注册架构。在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此次改革对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做了进一步优化。总的思路是,保持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基本架构不变,进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的效率和可预期性。同时,加强证监会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
在交易所审核环节: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责任,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发现在审项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进行把关。
在证监会注册环节:证监会基于交易所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证监会将转变职能,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一是统一审核理念、标准,保持审核尺度一致。二是在交易所审核过程中,按标准选取或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在审项目,关注交易所审核理念、标准的执行情况。三是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墙”、加强质控部门和上市委、重组委(以下简称“两委”)把关责任等内部制衡机制。四是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
问:注册制下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有哪些安排?
答: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这有利于公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看到,伴随着注册制下公权力链条的延伸,也产生了新的廉政风险。证监会党委、驻会纪检监察组对此高度重视,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有力举措,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底,用严的纪律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在审核注册流程方面,建立分级把关、集体决策的内控机制,防范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要求交易所牢固树立公权力意识,强化质控部门对审核工作的跟踪监督和决策制衡,改革完善“两委”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对政治素质、专业背景、职业操守提出更高要求,提高专职人员比例,加强纪律约束,切实发挥“两委”的把关作用。突出抓好透明度建设,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业务监督方面,完善交易所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交易所内部治理机制。证监会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审核质量。证监会内部也将强化内审部门对发行注册的业务监督。
在廉政监督方面,坚持和完善对交易所的抵近式监督和对发行审核注册的嵌入式监督,从严管理审核注册人员、“两委”委员,坚决整治政商“旋转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资本市场领域腐败“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在此,我们也提醒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证监会和交易所坚持开门搞审核,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不存在“特殊通道”,与市场主体的正常沟通渠道是敞开的,没有必要请托、找“门路”,更不能搞利益输送、充当“掮客”。下一步,将建立发行人廉洁承诺机制,深入推进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建设,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让行贿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这方面,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会付出惨痛代价。
据钱江晚报
解惑
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别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主要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管理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审核机构不对公司作出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