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侵权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政协委员建议:
原告所在地也应有管辖权
身处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但被侵权了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你会放弃维权吗?1月9日,南京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开幕,市政协委员、现代快报品牌运营中心副主任张茜带来相关建议。
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受重视,但维权难度不小
2018年,江苏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实施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省会南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定目标要把南京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的城市。2021年印发的《南京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中更是将目标分解细化。
现代快报对版权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张茜介绍,现代快报探索建立了一套融版权管理、版权监测、版权运营、版权维护于一体的版权工作机制,成立了一个由报社人员、律师、专家、技术团队共同参与的版权工作团队。2022年7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一行,在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梁勇,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李贞强的陪同下,到现代快报调研考察,听取现代快报关于版权保护工作的汇报,称赞快报的工作做得扎实,非常典型。国内很多媒体同行也专门到快报调研学习。2022年,现代快报被江苏省版权局授予“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202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2022民辖42号裁定书将已长期适用的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的管辖依据变更为只有在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才能适用侵权行为地,即原告住所地法院。这意味着,原告住所地法院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没管辖权了。
张茜结合自身工作介绍,新裁定书出台后,媒体要维权必须到外地起诉。“版权保护案件,原告和被告基本都不在同一个地方,如今必须到作为被告的侵权者所在地进行起诉,一方面是原告的维权成本大幅度增加,一些原告可能就会放弃维权;另一方面,侵权者的法律成本大幅度降低,侵权者可以更加肆无忌惮。”
建议:明确原告所在地亦有管辖权
“针对快报的侵权方大部分在北上广等相对发达地区,其中仅北京就占到70%左右。”张茜透露了一组数据。与此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年新收案件55926件,如果全国案件都涌入北京,将是天文数字。
“我们认为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应当采取扩大管辖连接点,而不过分限制在被告住所地。应明确侵权所在地即原告所在地亦有管辖权。”张茜表示,新闻作品侵权现象增多,而基层法院的诉讼方式会让维权变成持久战。为此,她建议针对侵权量大的打包起诉,简化司法程序速裁快审。
现代快报+记者 徐苏宁 徐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