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资深庭长到“江苏法院最美法官”,从“江苏省先进工作者”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俞水娟从事审判工作15年,履职尽责,乘风破浪,先后获得多项荣誉。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委宣传部又授予了她“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朱某几年前贷款买了辆货车,当时按照20万元车价投保。不料几年后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告知,车子经过几年的折旧只能赔不到10万元。当时,一审判决并没有支持朱某20多万元的赔偿诉求。二审期间,这个被意外击垮的家庭浮现在俞水娟眼前。审理过程中,俞水娟发现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保险条款未交付也未说明的情况,再加上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是20万元,因此法院部分支持了朱某的请求。
事后,俞水娟还和他解释,护理费诉求等在保险合同项下是没有依据可以支持的,朱某最终接受了这个结果。当给朱某的那份判决书回执被寄回来时,上面除了签名,还有一行歪歪扭扭的落笔“人民的好法官”,这是当时连握笔都异常困难的朱某一笔一画写出来的。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一直是俞水娟孜孜不渝的执着追求。自2010年5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俞水娟独立办案,审结案件2396件;后来,她担任审判长参与合议庭办理案件4000余件,结案数量屡屡刷新纪录。更让人佩服的是,她所办理的六千余起案件无一错案。这一连串亮眼的成绩,正是俞水娟恪守初心的生动写照。现代快报+记者 徐晓安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