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遭受抢劫伤害致残,虽然法院判了13万余元的赔偿款,但因被告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笔钱拖了多年都没有拿到手。日前,南通市通州法院帮忙追回了这笔“救命钱”。12月2日,申请执行人郭某前往南通通州法院执行局,送去锦旗表达谢意。
郭某本是纺织的绗车工,9年前遭受抢劫伤害,导致腿部终身残疾。2014年,郭某与董某、赵某抢劫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通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董某、赵某赔偿郭某13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郭某以为这笔钱肯定拿不回来了,未再关心此事。
2022年7月19日,郭某抱着试试的态度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赵某、董某名下均有钱,但账上钱款达不到执行标的,如果冒然划扣,只能执行到部分款项,剩余钱款又没了着落。于是,执行干警将两被执行人账户冻结,并定期开展筛查,待银行卡中金额已足够履行,便立即划扣,使郭某拿到了全额执行款。
严君臣 沙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