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一高校内,一名男子在图书馆给陌生女孩看不雅视频,女孩拒绝后男子还回怼“心理素质太差”。男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吗?公共场合播放不雅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吗?11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请律师进行解答。
现代快报+记者 季雨
男子图书馆内播放不雅视频并骚扰女生
据网传视频显示,11月25日,江苏某高校图书馆,女生正在看书,一名男子突然坐到她旁边,拿出手机播放不雅视频。接着男子突然把手机放在女孩面前,直言“可以做吗?”女生愤怒地说:“你有病吧!你就那么缺吗?”谁知男子对女生的反应很是诧异,反怼“你的心理素质这么差吗?”两人的争吵很快引起周边人的注意,图书馆工作人员闻讯赶来。面对大家的围观,男子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认为女孩小题大做。最后,保安将男子控制住并带走。
涉事男子将面临什么处罚?律师分析
除了男子的行为引发热议,相关法律问题也成了网友关注的焦点。11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请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男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吗?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分析,男子当着女生的面播放不雅视频,还主动问女孩“可以做吗?”,其行为带有明显的性目的,构成性骚扰要件。“但其情节尚轻,达不到刑事责任的程度,根据法律规定,男子或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衡晓春表示,性骚扰的行为表现多样,不同行为形态所侵害的人格权客体可能不同。如果采用身体接触、抚摸他人器官等行为实施性骚扰,则可能构成对身体权的侵害;如果给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甚至疾病,则侵犯了他人健康权;如果采用电话骚扰或偷窥,则可能构成对隐私权中生活安宁的侵害;如果通过语言方式骚扰而未进行身体接触,则会构成对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侵害。“在性骚扰行为中,人格尊严、人格自由、身体权、健康权甚至隐私权、名誉权等均有可能受到损害。”
男子公共场合播放不雅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吗?
“情节严重,是构成非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必备要件。”衡晓春解释,一般说来,情节严重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人次多、淫秽物品品种多、社会影响坏等情况。对于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次数少、人数少,没有造成社会影响或影响很小的,应该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构成犯罪的,则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男子的年龄是否会让他逃避处罚?
视频中,男子回怼女生时理直气壮地说,“我知道这是学校,我也是小孩。”男子的年龄会不会让他逃避处罚?
11月27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中国警方在线”在线普法,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14周岁及以上的行为人满足性骚扰行为的年龄。
衡晓春称:“实践中,如果涉事人员年龄未满14周岁,哪怕他的言行构成性骚扰,也可免除民事侵权责任。不过,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