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韩杨阳 记者 王晓宇)离职后利用公司账户未修改密码漏洞,连云港小伙史某半年内盗刷公司款项20万余元。近日,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史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2年4月27日,连云港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员在采购商品时,发现公司账户内的金额不对,于是找到公司财务人员调取账单,这才发现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这半年时间内,公司数个账户内陆续有几十笔不明原因支出,数额累计20余万元。在确认没有其他采购员进行过这些交易后,公司负责人果断报警。
经过侦查,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史某。22岁的史某曾在该电子商务公司短暂做过兼职业务员,于2021年9月离职。
史某被传唤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史某称,从该电子商务公司离职后一直没有钱花,想起自己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无意得知过公司账户的支付密码,便打起了账户内资金的主意。
2021年10月的一天晚上 , 史某偷偷回到公司,发现公司大门钥匙一如往常放在一楼外面的空调外机上,便用钥匙打开大门潜入公司内部,打开办公桌上专用于采购和给客户还款用的手机,用扫码支付的方式,分两次给自己手机转了1000元,随后便偷偷离去。
此后的半年内,尝到了甜头的史某频频在深夜、凌晨时分出现在无人的公司内,用扫码付款、直接转账等方式疯狂敛财,每次转账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共计窃得公司三个账户内钱款人民币209640元,并将这些钱款在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挥霍,直至盗窃行为被发现。
2022年8月31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以史某涉嫌盗窃罪向海州区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海州区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依法作出判决,史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