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0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10月起南京恢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的征收工作,同时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缓缴部分也将在10月同步发送至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据了解,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可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政策惠及企业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截至9月底,缓缴政策惠及用人单位共28.1万户,涉及参保人数达334.6万人,缓缴费用达43.58亿元。缓缴政策实施3个月以来,极大纾解了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困难。
与此同时,医保部门认真做好权益记录,按时划拨个人账户,确保缓缴企业员工正常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缓缴政策于2022年9月30日截止。在此,特别提醒全市享受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2022年10月起将恢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的征收工作,同时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缓缴部分也将在10月同步发送至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请享受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通过税务电子网厅(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申报缓缴期间的医保费用,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