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一名年轻男子匆匆来到张家港市公安局乐余派出所,将一把弩和长刀递交给民警。
原来,黄先生这些天准备搬家,在家整理物品时,意外翻出了一把弩(带滑膛类制式弩,危险性极大)和一把长刀。由于不久前刚接受过社区民警关于非法持有或者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的法治宣传,黄先生立即将弩和长刀送到派出所。
民警询问得知,十多年前,黄先生在上学期间买了弩,原本想要打鸟,但是一直没有使用,便闲置在家中。时隔多年,黄先生也忘了家里还有这样的“藏品”。要不是搬家时的无意发现,自己都想不起来买过弩。听到社区民警关于管制刀具的普法宣传后,黄先生意识到个人不能私自收藏使用,更不能知法犯法,于是决定主动上交。
记者了解到,随后,民警将黄先生上交的弩和刀具依法接收并将移交给治安大队,对黄先生主动上交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并鼓励其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
警方提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惠家豪 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