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王瑞)根据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最新信息,从8月25日起,在淮安市范围内取消车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通行限制。在发布淮安市皮卡不限行的基础上,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皮卡车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即车辆行驶证需是“轻型多用途货车”。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中获悉,目前江苏多地已对皮卡车“解禁”。对此,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此表示,他们曾转发了一个指导意见,具体由各地组织实施。
采访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淮安外,江苏多地此前已对皮卡车“解禁”。8月15日起,无锡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车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的通行限制,皮卡在无锡市域(含江阴、宜兴)道路通行不需要申领通行单。根据泰州多地交警部门发布的信息,泰州市下辖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以及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全面取消多用途货车通行限制,多用途货车在市区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参照小客车通行规则通行。除了泰兴市自8月19日实行新规,其余地方从8月25日起实行。
此外,扬州市政府今年3月发布《关于调整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农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将皮卡与其他货车区分开来,实行不同的限行管理措施,除了城市快速路和隧道之外,皮卡在扬州其他道路允许通行。
皮卡是一种采用轿车车头和驾驶室,带有敞开式货车车厢或封闭式货车车厢的车型,载货和适应不良路面的能力比轿车强得多。在车辆具体结构要求上:车辆需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 的载货汽车。据介绍,需满足以上参数才能按照轻型多用途货车来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外观类似皮卡的货车虽然满足以上的参数标准,但由于是在2020年3月1日前登记的,属于旧国标标准,行驶证上写的是轻型栏板货车。对于此类车辆,只要符合相关的参数标准,车主可以至车管所办理车辆类型的变更业务。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办理上牌、年检等业务时,取消了喷涂总质量和栏板高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10年以内车辆一年一检。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