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荆门某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醉酒女子,事件引发关注。
8月10日,@钟祥发布通报此事:经查,涉事教师郑某某(男,现为钟祥三中党委委员、年级主任)、李某某(男,现为钟祥三中二年级班主任)8月7日20时30分许,邀约其认识的社会女子一同吃宵夜。8日凌晨,三人就餐结束后,郑某某试图搀扶该女子搭乘出租车,在此期间多次发生肢体接触不雅行为。9日上午,公安机关对三人进行调查,该女子表示没有被强迫和猥亵。
鉴于涉事教师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德和有损教师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郑某某市三中党委委员、年级主任职务,并对郑某某、李某某进行停岗,责令配合调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并将对涉事人不当行为严查快处。
据央视、都市时报、钟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