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日前,淮安颜某多次拨打值班室电话时,恶意辱骂接线工作人员,还多次拨打法院承办人办公电话进行辱骂。8月8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对颜某采取罚款及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31日,颜某向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要求撤销涟水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颜某多次在拨打江苏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淮安指导组值班室电话时,恶意辱骂接线工作人员,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涟水县公安局决定对颜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清江浦区法院于2022年1月11日接收邮寄材料,并于当月17日立案受理。
经审查,颜某于2021年6月29日已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但其2021年12月31日才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法定的六个月起诉期限,故法院依法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在该案处理过程中,颜某多次打电话威胁案件承办人。2022年7月25日上午11时,颜某又拨打承办人办公电话,先后辱骂三次,言辞不堪入耳。7月29日,颜某再次拨打电话威胁、恐吓法官,态度极其嚣张。
8月8日早晨,清江浦区法院4名司法警察前往颜某居所,决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结果颜某家中无人,便打电话将其约至村委会。颜某情绪激动,对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拒不承认,司法警察当场向其播放录音电话内容,这才承认是本人拨打的电话。
颜某多次肆意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承办法官,践踏法律尊严,妨碍司法秩序,侵害法官权益,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