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先后帮助4名考生在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作弊的曾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曾某今年41岁,曾因犯组织2名考生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6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为了挣快钱,他便动起了“重操旧业”帮助他人驾考作弊的心思。
曾某供述称,2021年8月,一名自称是江苏无锡某驾校教练的季某(另案处理)主动联系上了他,称有2名考生科目四考不过,需要帮忙作弊,并约定若考过,按照每人40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考试当天,曾某在无锡市某考场外与2名考生碰了头,并分别为他们穿戴好自己在网上购买的作弊设备。没想到,考试过程中,一名考生小声读题目的行为引起了考官的注意,并发现了其带进考场的作弊工具,随后,在考场外等待的曾某被无锡警方抓获。
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结合曾某累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贡淑婷 曹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