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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驾校教练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获刑四年

  驾校教练开车时与路人发生碰撞,教练当场逃逸。近日,南通启东法院审结了这起因肇事逃逸遭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件。

  2021年9月3日18时左右,某驾校教练沈某驾驶车辆,与步行的姚某发生碰撞,致姚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沈某驾车逃离现场,次日上午被公安机关查获。事发当天,被撞伤的姚某不治身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由沈某承担主要责任,姚某承担次要责任。

  2022年,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主要责任,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后姚某的亲属诉至法院,要求沈某、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肇事逃逸属于法律禁止性行为,保险公司已经举证证明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义务,故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中免赔成立,只需在交强险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原告方损失超出交强险部分应当由被告沈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扣除沈某已垫付的5万元,还应赔偿79.668906万元。车主在本案中不存在法定赔偿事由,故不承担责任。严君臣 毛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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