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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盗窃村民家260斤花生还振振有词
小偷:价值不到两千元为什么要判刑

  快报讯(通讯员 徐莲 记者 王晓宇)“我之前两次偷十几只鸡,也只是被行政处罚10天,这次就偷了点花生,一共也就值个七八百块钱,根本就没达到两千,为什么还要判刑?”这是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时,遇到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面对小偷的振振有词,检察官当即给他上了一课,最终这名涉嫌多次盗窃的男子终于羞愧低头,并当场认罪认罚。

  2021年10月,东海县一村庄多名农户家堆放在门口的花生夜里被盗。村民陆续报警,民警通过走访和调取公共视频,最终锁定嫌疑人为该村村民王某。

  经查,王某因出去打工没有路费,想到最近正好农忙,家家都在收花生,便萌生了偷花生赚路费的念头。于是白天踩好点以后,晚上就专门到那种家中没有院子、花生直接堆放在门口的村民家里偷盗。得手后,就将花生快速出手,这样轻而易举的赚钱方法,让王某心中大喜。直至被抓,王某多次盗窃花生260余斤,价值共计730元。

  面对检察官讯问,王某对自己多次偷盗花生的行为供认不讳,却振振有词:“我之前两次偷十几只鸡,也只是被行政处罚10天,这次就偷了点花生,一共也就值个七八百块钱,根本就没达到两千,为什么还要判刑?”

  面对如此“懂行”的王某,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王某盗窃的数额虽然不大,但已经达到三次以上,构成了多次盗窃,再加王某之前还有盗窃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前科,将被加重处罚。

  听了检察官现场普法,王某羞愧不已。6月22日,东海县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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