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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逆行时遮阳伞刮到违停车
谁主责

  快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季雨)近期,南京江宁交警接到一起投诉,安装了遮阳伞且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上路边一辆违停的轿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受轻伤。这起事故该怎么定责?

  6月12日晚上8点多,孙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天印大道辅道逆向行驶至东城风景小区门口时,车上安装的遮阳伞刮到一辆停在路边小轿车的倒车镜,当场倒地受伤。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孙某逆向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停在禁停路段非机动车道内,属于违章停车,阻碍非机动车安全通行,负次要责任。

  小轿车车主马某拨打12345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他认为,事故发生在白天,自己的小轿车属于静止状态。但孙某在视线开阔的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未观察路面,导致其刮蹭到自己的车,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耐心给马某解释:孙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逆向行驶,并且违规安装遮阳伞,系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马某的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该路段属于禁停路段,按照相关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马某的车辆属于违停,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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