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中心在2022年3月份出台《关于应对本轮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基础上,日前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此次阶段性支持政策包含三方面内容:继续支持企业缓缴或降比、延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处理期限至2022年12月份、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关于应对本轮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申请缓缴或者降低。缓缴期间,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2022年3月至12月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作逾期处理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如仍有逾期的,按逾期规定处理。
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从10800元提高至12000元,其他规定保持不变。
缴存人可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厅、“我的常州”App、“常州人社”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吴振宇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