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赤山湖管委会联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普法专题培训。
培训邀请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安洪强法官对《湿地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阐释。句容郭庄镇人民政府、赤山湖管委会、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句容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培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告诉记者:去年9月,赤山湖管委会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方会签了《赤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
“目前,这个协议的生态效益正在逐步显现。”赤山湖管委会主任吕兴齐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方式方法,依法履职尽责,推动赤山湖湿地保护工作落细落实。王维 马孟枭 曹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