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精神卫生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昨天,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当天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精神卫生工作重在预防,需要各方协力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服务,向公众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条例要求在设区的市设立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设立全省统一的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援助等服务。同时还要求提供多层次心理健康服务。乡镇、街道应当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内容。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供综合性的员工心理援助项目服务。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评估、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心理行为问题,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鼓励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多层次心理健康服务。
条例从监测调查、日常发现、定期筛查、登记报告等方面,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报告机制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