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消息一出即引发舆论好评。
新冠疫情目前未完全遏制,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一些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在企业遭遇困难时,为中小微企业精准纾困,是政府部门最迫切的议题之一,因而也成了各地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重要考量。
此前,一些疫情严重地区已陆续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出台减免房租等支持性政策,给困境中的企业“搭把手”。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政策性支持,凸显的不仅是政策的务实,更是与企业诉求的“对齐”,能够有效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减轻企业受疫情影响下的经济负担,起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具体来看,该则《通知》现实针对性很明显,即是从国家层面压实有力防疫与刺激恢复生产并行的指导精神,字里行间透露着十足诚意。首先是覆盖面广,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其次是政策实施时限长,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为帮助企业在疫后恢复生产经营打开了“时间窗口”。另外《通知》不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也充分考虑了缴存职工情况:期间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这是兼顾了企业生存与劳动者权益,不仅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更关乎民生冷暖。
归根到底,“让企业渡过难关”不是空话一句,需要联手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拿出更多贴合中小微企业痛难点的切实举措,打消企业主疑虑、激发企业活力。本质上而言,国家推出的这一普惠性政策,是在公共福利上做加法,不仅在更大力度上为当地中小微企业减负,还可以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让有魄力的中小微企业早日实现复工复产和扩大生产。
广东 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