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车位只售不租、公共设施被违规占用……你是否因为小区的物业问题而烦恼?5月6日至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在2016年首次执法检查后,江苏再次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将持续至7月下旬。
现代快报+记者 卢河燕
●●●直面问题
流程复杂,有的小区物业公共维修金使用难
《条例》自2000年实施以来,历经4次修订,有力保障了物业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有效发挥了促进基层治理、提升人居环境、优化社会服务、吸纳劳动就业等功能。
5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南京鼓楼区凤凰街道千秋情缘小区和华侨路街道五台花园小区。“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有多少?”“小区公共收益费用如何使用?”……每到一个小区,检查组人员接连抛出多个问题,关系物业管理方方面面。
随着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群众利益诉求趋于多样,导致涉及物业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比如,按照民法典关于“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表决、“过半”或“三分之二”同意的规定,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共同管理问题,业主的参与度不高,业主大会难以召开。
在千秋情缘小区,苏宁物业公司总经理倪培玲介绍,这个小区原先有业委会,换届时没有成功,后来,业主就形成了楼栋长自治的制度。该小区业主、楼栋长张艳说,作为楼栋长,她曾经牵头负责过楼栋电梯更换、大门维修等问题,“最深切的感受就是,街道和业主之间沟通不是很通畅,物业公司经常夹杂在中间。”她还举例说,小区有几栋单元楼的外立面出现脱落,一部分业主想要整修,但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加上涉及的金额比较多、申请使用的流程复杂,另外一部分业主对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看法不一,得不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到现在一年了,问题还没有解决。
●●●现场呼吁
加强联动执法,破解小区治理难题
近几年,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事故频频上热搜。对此,不少业主、业委会反映说,面对一些违规现象,有的执法部门的参与度不是很高。
千秋情缘小区业主刘敏也是一名警察,她介绍了目前公安部门进入小区执法的情况,包括噪音扰民、飞线充电等问题,有的可以解决,有的则面临难题。“比如,惩治飞线充电的处罚权在消防部门,希望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破解住宅小区治理难题。”
“《条例》设置了‘法律责任’一章,并列出了处罚细则,但是实际生活中的处罚情况比较少见。”五台花园业主丁淑琼说,希望相关部门进入小区执法到位,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引导物业企业良性发展。
千秋情缘小区业主、物业行业专家、原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兴宏也谈到,物业企业不是行政部门,没有执法权,无法进行罚款。如果消防部门来执法,物业企业可以加强配合,平时更多的是加强宣传、提醒和劝导。
●●●支招
厘清责任,建议以清单的形式细化《条例》
5月7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南京召开座谈会。多部门一起找问题、找原因,为物业管理工作支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表示,要解决好老百姓天天面对的“小事”,创造舒心的人居环境。他在会上专门提到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他表示要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完善监管和使用平台,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物业公共维修金使用难的问题,南京等地也在探索解决。目前南京共有住宅小区6500多个,成立了1600多家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16万从业人员,归集维修资金300亿元。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永国介绍,《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具体流程,加强对各区维修资金使用审核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执行。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完成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审批项目8400个,划拨资金约5.75亿元。
除了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外,小区治理还面临飞线充电等问题。马秋林表示,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困境,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推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方案与改造方案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同步完成。要把基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积极提出完善法规制度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有关专家建议,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进一步明确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在居民小区管理中的法定职责,建议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对《条例》进行细化,便于基层厘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