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将至,超66万的江苏高校毕业生,能获得哪些就业帮扶?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如何完善提升?《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一共11章90条,涵盖了就业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调控、公平就业、就业服务、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援助等。4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江苏将抓好相关政策配套。
现代快报+记者 徐苏宁
政策配套: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将出台
近年来,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交织,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压力明显增大。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条例》是江苏就业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贯彻实施好《条例》,是做好全流程就业服务的重要制度依托。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政策配套。
“我们已经制定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政策配套、部门任务等清单,按照‘制定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的要求,推动新旧政策有机衔接。对于已经有的政策,现在出现了新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比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办法。”张宏伟说,对于原来没有的政策要新制定,比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现在已经进入部门会签阶段,近日就将出台。
对于一些陈旧的,与《条例》不一致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将做好清理,予以废止。张宏伟表示,各地将处理好实施《条例》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问题,保持政策连续性,扩展政策普惠性,增加政策实效性,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以《条例》为主干、以相关政策措施为基点的促进就业工作制度体系。
重点群体:
力争年末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张宏伟介绍,针对高校毕业生,江苏建立就业岗位动态采集机制,将组织好“创响江苏”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制定实施城乡基层岗位募集发布计划,建好用好精准招聘等线上平台,举办“百校万企”高校毕业生公益网络招聘会,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实名登记和跟踪帮扶,力争年末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支持因疫情影响暂时停产歇业的企业,“点对点”输送农民工到用工紧缺企业,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到岗适岗培训,鼓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交通费补贴。推出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培育不少于50个省级劳务品牌项目,深入开展跨省东西劳务协作和省内南北劳务对接,吸纳更多农民工本地就业和外出务工,全力稳住农民工就业规模。加快出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细则、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针对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江苏将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建立劳资沟通对话机制,制定外卖、网约车等行业用工协议范本,开展快递、外卖等行业集体协商,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进一步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
助企纾困:
对降低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免申即享”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建立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条例》中提到诸多涉及中小企业有关的帮扶政策。
张宏伟表示,近期依据条例规定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依据,将重点落实好“苏政40条”和“助企纾困22条”,联手推动“人社助企纾困12条”尽快落地,在关键时期伸出援助之手,实行每日调度、按周通报,力争1个月内将现行政策基本执行到位,助企纾困、援企稳岗,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依托各地各部门支持建设的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监测平台,精准锁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对降低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实行“政策找企”“免申即享”,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同时,安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深入辖区企业,广泛宣传就业补贴、信贷支持、社保缓缴、技能培训等政策,指导线上办理、帮助线下办理,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扩大稳岗政策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