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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大学老师带薪读博学成后辞职
法院:返还单位各项费用77万

 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 通讯员 武国进)张某是淮安一高校事业编制教师,2016年,张某前往北京某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定由学校资助他脱产学习至2020年,并于每月支付他工资。就在张某学成归来后,却向高校提出了辞职。这让高校很是苦恼,损失了钱,人也跑了。

  4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在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高校后来起诉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读博期间该高校资助的各项费用共计87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当时张某与学校签订《资助教职工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资助年限为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同时约定毕业后须回校工作6年,如违约返还一切待遇。张某脱产读博期间,学校也一直给他发放工资待遇。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高校在张某脱产期间所支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是为了张某在提升专业技能后继续更好地为高校服务,属于为可期待利益所付出的投入。临近毕业时张某向高校提出了辞职并停止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协议约定,损害了该高校的可期待利益,造成前期投入的损失。

  根据张某实际为高校工作情况,法院最终判令张某返还淮安某高校各项费用77万余元。

  法院提示

  国家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很多高校为提高师资力量、培养各类人才,鼓励教职工攻读更高学位、提升能力水平,并给予教职工各种优惠政策,相应的也要求教职工在取得相应学位后为其服务一定年限。一些教职工毕业即违约,既要政策优惠又不愿承担返校任教义务,造成供养高校人、财损失,希望各员工弘扬诚信、敬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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