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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六整治两提升”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实施

  昨天上午,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网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召开,记者了解到,今年常州将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通过“六整治两提升”,全力消除燃气领域各项风险隐患;狠抓车库燃气使用以及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两个专项重点排查整治,完善燃气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燃气管理安全可控、管理规范、经营有序。

  

  李佳 张敏

  据了解,今年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并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各地将严格市场准入,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严执法、顶格处罚。

  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商务、教育、卫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养老福利机构,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寻求技术指导。

  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要组织社区(村)、物业、燃气企业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上报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排查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风险隐患。由燃气企业对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清单管理。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要将城镇燃气工程纳入现有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并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燃气工程配套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等问题,并落实城镇燃气法规与刑法衔接工作,违法违规施工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燃气具及配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未按要求取得强制性认证而擅自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燃气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并对15年以上灰口铸铁管、2000年前PE管和钢管信息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排查整治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今年对违法占压高中压管道、未完成改造的老旧灰口铸铁管道等问题,实行省级挂牌督办。

  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健全完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基本实现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并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

  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各地开展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通知燃气企业停止供气;对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处罚。

  该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排查摸底、整治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其中,今年4月至10月进行整治攻坚,对排查发现重大隐患要求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动态更新隐患清单,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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