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省市场监管局曝光一起“某珠宝有限公司对其销售商品(翡翠原石)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案”。
当地市场监管局查实,当事珠宝公司在某平台从事经营翡翠原石活动,有两个直播账号。过程中,主播使用“捡大漏”“血漏”“这种品质货做大牌10万+”等暗示宣传用语,描述销售的翡翠原石在品质、价格方面的优势。尤为恶劣的是,为使消费者相信直播销售翡翠原石乃一手货源,其竟然以公司员工冒充“老缅”货主,虚构现场砍价场景,诱导消费者购买翡翠原石,构成欺骗误导消费者事实。
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监管部门对“李鬼”露头就打,可谓罚当其责。
与不法商家同样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危害后果不同,直播兜售玉石之类案件具有两大特性。
其一,因为物以稀为贵,加上附着自然保健、收藏增值及人文渊源等衍生价值,一块不起眼的玉石,动辄成千上万甚或价值连城。因此,同样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导致危害后果,玉石珠宝类要比一般消费品危害后果严重得多。
其二,玉石之类消费侵害案件隐匿性更强,被发现几率小。一块价值不菲的玉石,到底是原石还是赝品,通常需要专业机构借助专业设备方能鉴别。奸商凭借“把稻草说成金条”的三寸不烂之舌,加上消费者“见毛便是鸭”的轻信盲从心理合演,常常使得这类侵权案件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尴尬闭环中,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乱世逃荒,盛世收藏。”伴随国人生活品位和消费水平提升,收藏玉石珠宝之类必将愈成时尚,欺骗销售乱象亦势必水涨船高。我想涚的是,对直播销售翡翠玉石之类乱象,唯有露头就打。
扬州 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