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常州市钟楼区法院举行未成年人自我防护要点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该院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一名6岁男童骑电动平衡车与一位老人不慎发生碰撞,致老人受伤,经法院调解,男童父母赔偿12万元。
2020年4月26日,老人吴某抱着孙子在常州某小区内散步,时年6岁的男童小辰骑着电动平衡车在小区内玩耍。吴某在走向滑梯时,小辰正好骑着电动平衡车打算从她面前驶过,两人发生碰撞,致使吴某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老人三踝骨折。事后,吴某和小辰家人就赔偿事宜未协商达成一致,起诉至钟楼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辰是未成年人,事发当时,小辰在骑行电动平衡车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前方行人,也未注意减速慢行等,具有一定的过错,最终导致老人受伤,故应对老人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小辰父母未负起监护责任,故应由小辰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小辰父母赔偿吴某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20000元。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一课
钟楼区法院行政(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刘霞介绍,该院自2021年以来共受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三类案由892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或被侵权的共44件,占比约5%。在该44件案件中审结31件,尚有13件正在审理中。2021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件。
未成年人由于其好动、好奇、冲动等年龄特征,在日常生活中易成为交通事故、校园人身伤害案件的受害人及施害人。
这些民事案件发生,有未成年人自身原因,也有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原因。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看管不力,对于未成年人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随意开车门等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在日常通行过程中,没有主动遵守交通规则,给未成年人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在耳濡目染中,给未成年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刘霞介绍,除了采取措施让未成年人个人提升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堂课,家长教育同样重要。
此外,还要综合社会各方的优势,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一个体系,构建社会联动防护机制。
(文中当事人为化姓化名)
韩笑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