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助力常州市“532”发展战略,为常州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常就业创业,近日,常州出台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实施办法》。
吴振宇 张敏
缴存公积金有补贴,买房贷款还有额度支持
据介绍,凡在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2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是处于毕业季),留常就业创业,符合相关条件就可获得常州公积金支持。公积金支持主要分为缴存补贴支持和贷款额度支持。
毕业生毕业前与在常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当年12月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可获首次缴存补贴300元。
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次年7月前在常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的,还可再获得留常缴存补贴2500元。
在贷款额度支持上,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常州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均无购房类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贷款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贷款支持,但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金额。
举个例子,如果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毕业后5年在常州首次购房,按照一般职工贷款额度计算规则,假如他只能贷款10万元,刚好这名毕业生符合“青春留常”支持政策,届时他的贷款额度就可以直接增加,最高达到30万元。
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还能按规定提取出来
毕业生在毕业前与在常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可按公积金中心规定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公积金中心根据毕业生申请,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一名毕业生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毕业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毕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不再另外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在补贴发放方式上,对符合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公积金中心在毕业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将首次缴存补贴发放至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符合留常缴存补贴的毕业生,公积金中心在毕业生毕业次年的7月份,将留常缴存补贴一次性发放至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在补贴提取方面,已按规定发放的缴存补贴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毕业生可按提取规定办理提取。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终止协议提取业务须在毕业次年办理。
获得留常缴存补贴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视同放弃留常缴存补贴和贷款额度支持;获得贷款额度支持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视同放弃贷款额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