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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使用地沟油判赔千万获刑10年”发出严厉警示

  据报道,2018年4月,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负责人付某某授意该火锅店的2名工作人员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后废油回收加工制成“老油”,再将“老油”添加到新的红锅锅底中,供顾客食用。该店生产、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金额达137万余元。

  近日,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260万元,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1376.028万元。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该案宣判后,付某某、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涉“地沟油”案,赔偿金达千万级,可谓“绝无仅有”。使用“地沟油”供顾客食用的性质之严重、危害之大、社会影响之恶劣,不用多说,被重罚在法理之中。

  用餐厨废弃物提炼所谓“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供顾客食用,不是今天才有,也不是只成都一地有。多年来,各地针对此乱象展开过治理,但令人震惊的是,地沟油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个别地方反而愈演愈烈。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令人忧虑。

  一则,一些餐饮企业利欲熏心;二则,对黑心商家的惩治不够严厉,远远谈不上“罚得倾家荡产”。由于其违法犯罪成本较低,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

  在这种局面中,“使用地沟油判赔千万获刑10年”是难能可贵的警示。唯有让始作俑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与其违法犯罪之“恶”对等,也才能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人心惊胆颤。“地沟油”害人不浅,食品安全责任重大。遏制“地沟油”乱象,重在常态化治理,也重在严厉惩治。乐见重罚案例越来越多。

  扬州 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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