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杨军 范青青 记者 庄剑翔)“我这么信任她,没想到她却从我这里偷钱!”扬州市江都区一美容店老板王某被其员工偷拿手机,3年内转账68万余元。近日,该员工经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获刑8年6个月。
“我有几家店,每家店的收款二维码都贴在店里,所以每天的营业额我也没仔细算过。”老板王某对钱的态度比较“佛系”,对店里的员工也是十分信任,甚至有店员知道她的手机解锁密码和支付密码。但是她没想到,自己的信任竟会被人钻了空子。
2021年2月的一天,王某发完员工工资,账户上基本空了。当晚,王某老公向她转账3万元,让她去买一件心仪的首饰。然而,当她向卖家转账时,信息却提示余额不足。
“怎么可能呢?老公转给我的钱我没动啊。”满腹狐疑的王某赶紧查看自己的余额,果然发现只有两万多元了,但是账单并没有显示另外1万多元的去向。王某致电客服了解情况,客服向其发送了近期的账单,账单显示,前一天晚上有一笔1万元的支出,是转给员工小美(化名)的。
王某大吃一惊,此前她曾让小美帮助操作手机购物,所以小美知道她的手机解锁密码和支付密码。而王某的哥哥提醒她,“她肯定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你赶紧再查一下,说不定以前也偷偷转过钱。”
王某一查发现了大问题:在2018年到2021年这段时间里,自己的网络银行账户累计向小美转账近200笔,共计68万余元,这些转账自己根本不知情。
1999年出生的小美,2018年初进入王某店里工作。虽然二人之间是雇佣关系,但是王某对小美极为信任,对小美也极为关照。但是王某并不知道,从2018年3月开始,小美就不断找机会拿王某的手机给自己转钱,每次转账之后,小美都会将转账记录删掉,有时候甚至隔一两天就操作一次。
对于老板的质问,小美承认了这一切。
近日,该案经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小美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对未退赃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