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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仅给用户“卸载权”还不够

  读了现代快报2月25日的社评《手机预装软件“霸屏”,这个毛病不能惯》后,我觉得,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和“投诉权”。

  消费者在到商店购买智能手机和到移动营业厅办理入网手续等业务时,商家和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应告知智能手机中有哪些预装软件,如果消费者不想要这类预装软件,应该当即帮助卸载。对于不告知消费者预装的软件,又无法卸载的,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妥善处理。

  同时,纪出必须法随。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仅有要求还不行,对违规者必须有惩治手段,不只在经济上要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责任。

  现在智能手机已经普及,预装软件“霸屏”的乱象给使用者带来了许多困扰。特别是老年人,一旦误点了“霸屏”的软件,会使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以为是手机坏了,跑营业厅去要求修理。我认识的一位老人三天两头跑移动营业厅,都是“霸屏”软件惹的祸。现在老年人中有一种传言,说移动电话专门欺负老年人。有些老年人有智能手机也不敢使用各种功能,只是接打一下电话,原因还是在“霸屏”软件上。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彻底解决问题。南京 吴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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