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泰州市公安局明珠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辖区明珠北徐村内一居民住宅的屋子里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嫌疑,民警经过入户检查,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26箱(共825个),另有散装礼花4个、发财炮10个。派出所迅速组织人员查封了该场所,依法扣押烟花爆竹后,将违法行为人孔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孔某是泰州本地人,住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北徐村,在自家门店销售百货和烟花爆竹。2018年烟花爆竹禁放的政策下达之后,孔某的店改为主要经营电子烟花等小生意,店里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内容也不再含有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孔某说,这次被查封的烟花爆竹是当年店里没有卖出去的,因为当初花了不少钱购买,没舍得将烟花爆竹销毁处理,就一直堆放在自家的空房间内。
目前,孔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现场查封的烟花爆竹将按规定销毁处理。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市民须严格遵守禁放规定,警方将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相关违法线索。
陈瑶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