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警方获悉,因涉嫌妨碍疫情防控,两名酒店工作人员被依法行政处罚。
12月25日上午11时许,海州公安分局洪门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快捷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马某未查验旅客行程码、健康码。无独有偶,当晚8时许,新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负责人章某对重点地区来连人员未及时报告规范处置。办案民警表示,马某和章某的行为均违反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二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马某、章某给予了行政处罚:鉴于两人是初犯,各罚款200元。
下一步,海州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晓宇 周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