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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担心服刑没酒喝,醉驾男上法庭前猛喝白酒
  犯罪嫌疑人王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属醉酒驾驶 通讯员供图

  快报讯(通讯员 徐建明 叶玮 实习生 周迅帆 记者 毛晓华)泰兴男子王某平因醉酒开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到法院参加庭审,没想到临进法院前,法警发现其满身酒气,询问之下,王某平的回答让法警都感到无语。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15日下午,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平前来参加庭审,在安全检查时,法警发现王某平满身酒气,便询问当事人是否饮酒,当事人表示,自己酒瘾大,每天不喝就难受,所以赶在开庭前喝了白酒。

  随即,法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当场对王某平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法官查明情况后,当即决定撤销庭审,延期至次日待王某平酒醒后再开庭审理。

  对此,泰兴市交警大队卡口中队民警对王某平如此大的“酒瘾”很无语,并表示,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醉酒驾驶庭审前还喝醉酒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平于今年11月7日晚上8点,酒后驾驶小轿车,沿泰兴市古滨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宁通高速公路高架桥下,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测,犯罪嫌疑人王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2mg/100ml,属醉酒驾驶。

  12月15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王某平逮捕,没想到庭审前,还竟然发生了这么一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精神病和醉酒的人不能进入审判场所,因此法院决定等王某平酒醒后再开庭审理其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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