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在南通启东市合作镇“检格+网格”工作站内,启东检察院就一起盗窃案进行不起诉宣告,50多岁的被不起诉人龚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这场不起诉宣告,全程以图文直播的方式,由入网进群的检察官“检格员”一一展现在网格的微信群中,约200名网格群众同步观看了这场特殊的法治现场“直播”。
据介绍,7月17日15时许,龚某在启东市某服饰门店试衣间内发现一部手机,便悄悄拿走了。经启东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4621元。
“被不起诉人龚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其属于在一定的时空便利条件下失去自控力,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配合侦查人员起获赃物,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宣告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刘小荣宣布了对龚某的不起诉决定,并从事实和法律层面详细阐述了不起诉理由。
之后,特殊的“普法小课堂”继续在网格群中“直播”,为网格群中的村民们送上了法律的“干货”。“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受众,扩大普法影响。”刘小荣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深入探索“线上”普法的方式,将法律送到田间地头,让普法更接地气、更具传播力。
严君臣 秦晓微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