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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强化基层自治,共建和美家园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常州在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强化基层自治、深化民主协商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努力培养权责自知、尽责自主、治理自觉的现代居民,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注重引导,确保自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群众自治全过程,确保基层群众自治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正确前行。健全“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道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实现“支部建在小区、红旗插在楼道”,以党建“绣花针”穿起基层治理服务千条线,达到“诉求反映在楼道,问题解决在小区,服务群众零距离”。

  注重减负,激发自治活力。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政策,通过减事项、减干扰、减形式,为社区工作下沉、服务下沉和力量下沉提供制度保障,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注重融合,创新自治活动。常州在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的实践中,积极融合新发展阶段基层治理新情况,主动融入当今信息技术发展新手段,自觉融进“五治”新体系,在优化社区治理结构、丰富社区自治形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继天宁区创成全国第二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来,溧阳市、钟楼区等跻身省级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新北区获评全国首批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实验区。

  注重实际,提高自治质效。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用好“协商民主”这把金钥匙,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基层自治提质增效。李梦雅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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